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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0日 14:31  点击:[]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成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度,贺州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一)完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运行有保障

学校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制度,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热点信息、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相关的制度包括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学校公告公示和通报制度(干部考察及任前公示制度、重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二级教代会实施办法、收费标准公示公告制度、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等),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管理和保障等进行规定,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途径多元化

学校在立足信息公开网站、贺州学院校园网站主页、书记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和校园电子屏幕等已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QQ空间等新媒体进行内容推送。  

学校不断规范招生、财务、人事、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严格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及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各种招投标信息。同时,充分用好门户网站、会议、校报等传统媒介形式,不仅主动公开校务校情,更就校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校内外关注的重大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发挥传统媒介在民众中的权威影响,在学校和信息受众之间搭建可靠桥梁。鼓励各二级单位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工作进展、温馨提示、办事指南等重要信息。  

(三)开展业务培训,信息公开举措创新化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学校设立了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系人,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工作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借助信息化网络手段,不定期的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快速高效地推动新平台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主动向各兄弟院校学习,借鉴各高校信息公开过程中好的做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依据《清单》的内容明细、信息公开类别和工作分工,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重点公开了如下内容:  

(一)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OA系统、“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博、微信、抖音以及各职能部门室、各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  

2.校报、年鉴、文件、会议纪要、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4.党代会、教代会、中层领导干部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  

(二)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

学校采取多样形式,继续加大在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召开教代会1次,党委全委会1次、党委常委会会议59次,校长办公会议38次,学校层面的座谈会、通报会、协调会53次,印发文件235份,会议纪要98份,公示公告164项。同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公布学校办学信息。通过上述渠道,根据《办法》和《清单》的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的信息,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学科和专业设置等基本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学年学校新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有关信息。公布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等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奖助贷困、评优评先、就业指导等信息;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干部任免情况;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资助、结题及科研奖励制度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后勤管理等后勤保障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大宗物资采购、重要基建项目建设等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十公开”、“30个不得”禁令等要求,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本专科生、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招生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文件、贺州学院信息公开栏、财务网站、展示牌等方式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利用信息网络等手段实现学生学杂费缴纳情况、薪资劳务、个人经费、部门经费、个人借款等项目网上查询,为学校师生提供便利,提高服务质量。  

财务及收费方面主要公开的信息有以下方面:一是学校各级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包括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收费额、自治区物价局批文号及投诉电话等;二是各级财务有关管理办法及学校出台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四是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包括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预算支出表、“三公两费”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预算编报说明等。

资产管理方面:学校本着资产管理“数据准确、信息公开、责任到人、存放地明确”的管理要求和“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管理目标,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科学化,做到国有资产的账务和财务实时对接。通过通知公告栏及时公开相关采购公告,询价公告,成交公告等相关文件,按照项目时间详细分类公开公告,对中标企业挂网公示,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等渠道,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人事管理的各类常规工作信息,以及岗位设置与聘任、人才招聘等重要工作信息。一是做好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指南公开。在人事处网站设置专栏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布人事处机构设置,发布签约报到、退休办理、教师培养、社会保险、薪酬福利、合同管理、校内调动等服务指南信息,并提供个人权益类信息的查询服务,方便教职工办理各类事务。二是做好人事工作重点信息公开公示。在人事处网站、OA系统公开公示教师公开招聘结果、职称评审结果、年度考核等信息。动态化及时发布新教师岗前培训、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设置与聘任等重要工作信息,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氛围,畅通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人事师资信息的渠道,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在本科生教学质量信息方面,通过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和教务处网站发布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等教学情况,便于公众了解学校取得的教学成果和教务开展情况。  

在学生就业工作方面,通过学校就业服务网公布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公布学校《贺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手续办理》等规章制度,便于毕业生了解政策,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同时及时公布毕业生的人数、专业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内容。为营造诚信可敬、做假可耻的浓厚氛围,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要求,在学校就业网主页开辟“自治区就业办虚假就业统计举报电话与信箱”栏目,并在醒目位置突出显示,直接链接“http://byqx.gxbys.com/student/Default.aspx”。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违纪处理、学生申诉等学生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文件和制度,并将有关规定编入学生手册。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学生手册或印发纸质文件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学生工作例会、新生入学教育、学生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师生学习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在开展各项评优和资助项目时,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的制度执行,并将评选结果进行三级公示。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不断完善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制度,对各类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采取长期公开的办法,方便广大科研人员查询。同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举报、调查、处理等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在学位、学科信息方面,教务处利用网站公开了本科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等重要信息。及时传达公布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增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等的通知和工作要求,及时在网上公示各学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材料,接受各方监督。便于师生了解学科建设情况和学位授予的条件。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校园网、OA系统、学校网站等网络媒体主动公开留学生管理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加强留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贺州学院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留学生安全承诺责任书》等管理制度,并在新生入学时组织学习。留学生学籍学历、数据统计等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上报指定的留学生信息管理平台。重视外籍教师管理,制订《贺州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修订),加强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资格审核过程、各类奖学金资助标准。2021年上半年学校原计划有1个团组因公赴澳门交流学习,后因疫情计划取消;继续开展与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博士和硕士联合培养工作。以上工作均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所关心的学校信息,主要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共处理来自“校领导信箱”和教育厅信访办转发信访件22件,对师生来信来访给予有效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有着落。截至目前,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内容,也未接到和发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全年无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始终坚持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学校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在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公开,拓展公开发布渠道,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从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平台联动。主动丰富公开举措,拓展公开内容,强化招生、财务、资产、人事、科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各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在信息公开重点二级单位的官方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模块,提升了工作透明度。

3.始终坚持建好信息公开官方网站。为适应新需求,对信息公开网站页面进行改版,同时及时调整做好公开目录和内容的清理维护,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删除废止历年失效文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等问题。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的岗位职责,严格对本部门公开信息内容和时效性的把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建立健全校内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机制,及时查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补齐工作短板,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贺州学院《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贺州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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