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8届毕业生概况
2018届毕业生共有 3612人,其中:本科毕业生2870人,高职高专毕业生742人;师范类毕业生1262人,非师范类毕业生2350人;广西区内毕业生2922人(其中贺州市生源毕业生295人),广西区外毕业生690人;毕业生学科包括了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法学等科类。
二、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就业质量有提升,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有增加。截至2018年6月25日,毕业生就业签约率达85%以上;7月25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重视就业、关注就业以及学校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1.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工程”,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2.调整完善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切实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就业工作月进展推进会、就业专题研究会、就业工作总结会等会议,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本学院就业工作。
(二)多措并举,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1.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第一、各二级学院要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促进就业的先导性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
第二、以各二级学院为主体,精心组织实施针对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讲座。
第三、大力宣传“三支一扶”、“选调生”、“村官”、“特岗”、“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党建工作人员、区市共建等国家、地方项目。指导、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第四、各二级学院依托创新创业教育,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创业比赛、创业培训。完善毕业生自主创业激励机制,加大对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帮扶力度。
第五、建立健全毕业生微信、QQ、电子邮箱等联络体系和机制,确保就业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共知共享。
2.引导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
第一、要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广西区“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贺州3个千亿元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
第二、要抓住广西区实施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壮族三月三”旅游休闲和健康广西特色品牌建设等契机,加强与对口专业的企业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
3.加强专业引领和市场调研,大力拓展就业市场和拓宽就业渠道。
第一、建立校、院两级用人单位信息库,新增用人单位信息资源不少于100家,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二、学工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多部门联合,建立实习就业示范基地,打造优质用人单位实习就业区域群。
第三、共建人才推荐平台,共享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加强与毕业生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现毕业生、用人单位资源共享。
第四、发挥通过校园双选会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大力筹措校园招聘活动,创新招聘活动形式,努力提高招聘效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协调大中型招聘活动,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色举办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第五、建立完善大学生征兵工作长效机制,动员毕业生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应征入伍,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参军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六、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积极组织生源较多区域的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
4.聚焦重点群体,努力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第一、重点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开展精准帮扶调研,准确掌握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基本状况,就业倾向和就业意愿,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
第二、收集、推送充足就业岗位信息。要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广泛收集岗位信息,策划、组织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专题推介或专场招聘活动,对有就业意愿但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为其提供至少3个以上的工作岗位信息,且岗位薪酬不得低于每月2000元,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三、提供个性化咨询和培训。要针对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个性化职业咨询,确保落实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技能培训、一项就业补贴”等“四个一”的帮扶措施,力争完成对建档立卡毕业生100%就业帮扶和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第四、落实补贴政策,认真做好贫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推动贫困毕业生积极寻求就业岗位。
5.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第一、加强学生就业教育和服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增强毕业生法律维权意识、诚信就业意识,确保毕业生知法、懂法、守法,切实维护就业合法权益。要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深入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第二、强化就业信息化建设及市场建设。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引导毕业生积极通过广西人才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贺州微就业等平台,准确掌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
第三、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指导教师学习和培训,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突出就业指导多样化,组建就业指导校内外专家团,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担任就业导师,定期开展研讨会;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开展学业生涯、职业生涯规划咨询活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职业发展辅导与咨询,提高就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第四、健全沟通联系网络,密切学校与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的联系,提高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满意度。一是要组织用人单位座谈会,让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毕业生资源,为进校招聘做好充分准备和全程服务。二是广泛组织毕业生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了解用人单位,激发毕业生应聘的积极性,提升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第五、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调查,学生自我评定以及毕业生质量抽样调查等方式,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学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培养高质量的合格人才。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监督与管理,强化就业工作考核,确保就业工作的实效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就业工作监督核查小组,完善就业监督核查机制。3月至10月,每月对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进展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认真检查,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广西高等学校就业管理系统”、“毕业生派遣就业信息收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教育部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严格落实就业过程中的三不能:一是学校在开展就业核查时,因联系不上毕业生无法核实是否在岗就业的,不能纳入就业统计。二是原已就业,现已离岗未就业的毕业生,不能纳入就业统计。三是在学校核查登记表未做有效已就业登记备案的离校毕业生,不能纳入就业统计。
3.从3月份开始,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就业率)情况于每月月底在学校公告栏、学校内网公布。其中5、6、7月实行周报制度。
4.按照《贺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进行就业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
5.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对就业工作的意见反馈和监督。电话:0774-5228646(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室),5228627(就业指导中心);邮箱:2047416485@qq.com。
四、工作月历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2月
|
1.开展用人单位2018年用人需求情况调查和毕业生就业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做好选调生、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区市共建等就业项目的政策宣传,收集项目信息,按时发动、组织毕业生报名。
3.根据教育厅、市人社局、财政局要求,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
4.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骨干联谊活动。
5.布置、组织毕业生抓住寒假招聘旺季主动参与求职活动。
6.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或行业人才供需对接活动。
|
3月
|
1.举办2018年春季招聘会(联合贺州市人社局)。
2.开展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联合贺州市人社局)。
3.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复核确认。
4.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组织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完善。
5.举办两期校内外专家主讲的大学生就业专题报告会。
6.积极联系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
|
4月-5月
|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举办专业或行业中小型招聘洽谈会。
2.开展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自查活动,总结情况、分析问题、改进措施,整体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3.举办2018届毕业生夏季大型招聘洽谈会。
4.组织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帮扶活动。
5.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主题座谈会。
6.组织开展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务员考试、考研咨询服务活动。
|
6月
|
1.做好常规工作。一是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毕业生毕业派遣工作;二是收集、汇总毕业生档案;三是办理、发放报到证;四是统计上报和通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签约率情况;五是总结汇报上半年就业工作情况。
2.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毕业生毕业教育、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3.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4.组织毕业生开展“职等你来”--为师弟师妹传经送宝活动。
5.组织做好大学生征兵宣传动员工作。
|
7月-8月
|
1.做好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
2.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
3.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组织、整理毕业生档案接收确认、回执收集等工作。
4.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跟踪统计核查。
5.统计、上报初次就业率。
6.做好2019届毕业生资格预审工作。
|
9月-10月
|
1.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统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推荐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2.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举办中小型招聘洽谈会或提供招聘信息。
3.收集、整理2019届毕业生信息,编印《贺州学院2019届毕业生招聘指南》。
4.开展2019年用人单位用人需求摸底、2019届毕业生就业求职意向调查。
5.开展毕业生就业强化教育与训练活动,提高就业竞争力。
6.发展、开拓毕业生就业基地。
7.组织就业辅导员培训提高就业指导能力。
|
11月-12月
|
1.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修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
2.做好2018年就业工作总结,制定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3.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4.举办2019届毕业生就业骨干分子培训学习活动。
5.针对2019届本专科专业毕业生情况,考察就业市场、回访用人单位,加强和发展校企合作,建立就业基地。
6.组织、启动2019年毕业生招聘活动,举办大型招聘洽谈会。
7.组织2019届毕业生参加各人才机构或高校举办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
贺州学院校长办公室2018年1月12日印发